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利局起草了《禹州市免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禹州市水利局 李成远 17630879728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可通过电子邮件(yuzhoushuili@163.com)提交。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 禹州市免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禹州市免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2025年4月30日